2021年4月12日安徽蓝雁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磊律师作为合肥市群众公议员参加骆岗派出所行政处罚公议案件。
江磊律师耐心讲解相关法律政策,积极参与案件公议
群众公议员制度的建立与发展是为完善行政执法公众参与机制,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的重要举措。群众公议员作为行政处罚案件的独立参与者,能够为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提供智慧,将有助于加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交流、沟通,目的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行政处罚权公开、透明、有序运行。
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参与群众公议,在案件公议过程中,可以运用法律专业知识,与其他公议员一起对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进行质询,同时提出相关质疑,尽可能发挥自己作为公议员的作用,促进公议案件的妥善解决,既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又可以有效提升案件公议的水平,推进公议制度的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