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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1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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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雁所支部参加共建活动——助力“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送法进社区主题党日活动

发布时间:2021-10-27 11:39:18 点击:806 次

6月10日上午,蓝雁所党支部积极参加省委组织部干部综合处、政法干部处及省司法厅人事警务处和宣传教育处党支部联合共建开展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送法进社区主题党日活动。
      在中国共产党迎来建党100周年和《民法典》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蓝雁所支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送法进社区主题党日活动中,深入开展民法典宣讲和咨询服务,让社区居民了解民法典、学习民法典和用好民法典,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活动在滨湖明珠社区举行。蓝雁所党支部书记吕兴跃,支部委员汪丽萍、许健,党员律师孙寿军和积极分子王书娴及安徽徽元公证处党员公证员许丽云现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政策宣传服务,向社区居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及主要内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民法典亮点及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进行解读。例如民法典在民生问题、人格权、财产制度方面的创新及离婚冷静期、高空抛物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方面的法律条文等,还发放了《民法典》及其配套宣传材料1000多册。

活动现场吸引了很多社区居民驻足咨询,气氛热烈。服务律师热情接待了前来咨询的群众,解答了他们在婚姻家庭、商品房买卖、民间借贷、劳务纠纷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社区群众表示,这次送法进社区共建活动开展得恰逢其时,实实在在,为他们解答了不少难题,使他们受益匪浅。

共建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在司法厅人事警务处等部门的组织领导下以不同形式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整个活动还有国浩律师(合肥)所金磊律师为老百姓分享民法典故事会;省女子戒毒所教育科副科长李瑾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向社区群众开展毒品警示教育;德恒(合肥)所胡红玲律师结合民法典,现场进行有奖知识问答;省南湖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处四级警长吴梦为社区居民独唱《我爱你,中国》;司法厅人事警务处支部党员向社区赠送《民法典》读本;滨湖明珠社区文艺骨干情景舞蹈剧《映山红》。活动深受广大居民好评。
      蓝雁所支部参加此次共建活动效果较好,通过法律宣传和答疑解惑,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生活,提升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让群众真实感受到民法典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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