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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1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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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法治坚决打好香港“生死保卫战”

发布时间:2021-10-27 13:29:32 点击:869 次

8月17日,守护香港大联盟在金钟添马公园举办“反暴力、救香港”大集会,要求停止无休止的非法游行集会、停止投掷汽油弹等暴力行为、停止“不合作运动”、停止破坏公共设施、恢复守法传统等。
      当下的香港,已不是我们所熟知的安全、稳定、欣欣向荣的国际大都市。近两个多月来,暴力不断充斥着香港,一连串的暴力行为已经成为香港回归以来最严重、最广泛、最具破坏性的活动,甚至出现了恐怖主义的苗头。
      在这关键时刻,多位专家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香港社会各界以及爱国爱港力量必须团结起来,勇敢地向暴力活动说“不”,坚决捍卫香港法治,支持警方严正果断执法,让暴徒无所遁形。
      香港市民发出“反暴力”呐喊
      “一连串极端暴力事件,正将香港推向十分危险的境地。”近日,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新闻发布会上对当前香港面临的局势作出的令人忧心的评判,得到了香港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
      持续的暴力浪潮,已经让香港市民受够了!8月17日,来自香港社会各界的人士再次聚集起来,发出“反暴力”的呐喊,要求停止无休止的非法游行、集会、占路;停止投掷汽油弹、纵火、行私刑等暴力行为;停止影响市民日常生活的“不合作运动”;停止污损国旗国徽、破坏警署及公共设施;恢复守法传统,勿自毁“一国两制”基石;不同政治取向的市民,不再互相攻讦;让社会回到正轨,政府要改革向前。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香港“就是敢言”执行主席陈晓锋对《法制日报》记者说,连续的暴力行为一是严重冲击了社会经济和市民生活,动不动就“清理”游客,动不动就阻碍地铁,造成严重“民不聊生”;二是严重冲击了特区政府的管治权威,几乎让政府瘫痪,目前政府要推行任何政策都会难上加难;三是严重冲击了社会安全和市民信心。长此以往,投资者将不会继续在香港投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将会受到“塌方式”毁灭,香港将变成“死港”。
     “近两个多月以来,愈演愈烈的暴力冲击,已经严重影响了香港社会安宁及法治精神,严重冲击‘一国两制’的原则底线,令香港陷入回归以来最危险的境地。”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唐英年呼吁全体热爱香港的沉默的大多数市民要站出来,坚定支持香港警方严正执法,坚定支持特区政府有关部门及司法机构,依法惩治暴力犯罪分子。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说,纵容暴力只会助长暴力,希望大家勇敢地向暴力说“不”,支持警队严正执法。否则,香港社会将会沉沦,经济将被拖垮,市民生活将受影响。
      暴力升级触犯严重罪行
      对于这两个多月来香港发生的一连串暴力行为,明眼人都可以看出,这些行为看似松散,实际上是有着严密的策划。无论是13号晚上发生在香港国际机场的非法集会以及阻碍大批中外旅客出入境、殴打旅客和记者的暴力活动,还是此前冲击立法会、中联办、政府机构,或者是肆意侮辱国旗和国徽的行为,都有人在背后策划、组织和指挥。
      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张晓明近日在香港局势座谈会上指出,对公然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的违法犯罪活动,都必须坚决追究法律责任,包括追究幕后策划者、组织者和指挥者的刑事责任。
      多位香港法学专家对《法制日报》记者指出,这些行为触犯了香港多项法律,构成了严重的刑事犯罪,无论是暴力分子,还是幕后策划者、组织者和指挥者都将为他们的恶劣行径付出沉重代价。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香港基本法教育协会副主席顾敏康向《法制日报》记者罗列了暴力分子、幕后策划者、组织者和指挥者可能触犯的15条罪行,如煽动罪、串谋罪、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罪、非法集结罪、暴动罪、袭警罪、制造或管有炸药罪、在公众集会及游行中携带攻击性武器罪、伤害他人身体罪、摧毁或损坏财产罪、在公众地方犯的妨扰罪、阻碍罪、侮辱国旗国徽罪、阻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罪、强行进入罪、暴动者拆卸建筑物罪等。
     “暴力分子、幕后策划者、组织者和指挥者在这两个多月犯下的罪行简直罄竹难书。”全国港澳研究会香港特邀会员、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会员朱家健气愤地对《法制日报》记者说,除了以上罪行,一些暴徒在逃走时乘坐“霸王车”,涉嫌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罪。而背后提供资金的人员,可能涉及洗钱罪。
     “这些犯罪行为具有十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法律后果也十分严重。”全国港澳研究会香港特邀会员、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秘书长傅健慈分析指出,这些罪行都非常恶劣,有的甚至要被判终身监禁。他举例说明,对于暴徒使用汽油弹和改装枪械以及使用激光笔伤害警察和市民的行为,涉嫌触犯《刑事罪行条例》“无牌管有爆炸品罪”,最高可判处14年监禁;《火器及弹药条例》“无牌管有枪械或弹药罪”,最高可判处罚款10万元港币及14年监禁;《公安条例》“在公共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最高可处监禁3年;《刑事罪行条例》“纵火罪”,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侵害人身罪条例》“谋杀罪”,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
       加大执法力度严惩暴徒
       对于这些无法无天的暴力行为,香港社会各界发出了“反暴力”的呐喊。受访的多名专家则进一步认为,现在不仅要反对暴力,更要加强执法力度,才能维护香港的法治核心价值。
       顾敏康说,平息暴乱和恢复法治秩序是香港目前的最主要任务。警方应该采取更强硬的措施。此前有激进示威者说警方使用武力超过他们,这种说法非常匪夷所思,污蔑警方滥用暴力的说法更站不住脚。他认为,当前警察调配力量要更加合理,要以现场抓捕取代纯粹清场。香港警方此前通过使用便衣警察成功抓获多名暴徒,给了暴徒极大的震慑。
       “由于暴徒不断升级武力,并且实际上已经造成很多警察和市民受伤,警察必须严正执法,采取果断措施,并使用相应的武力去‘止暴制乱’,拘捕暴徒,才能尽快恢复社会安宁。”傅健慈说。
        朱家健指出,警队可在作出风险评估后,并在符合人员伤亡、财物被大肆破坏等特定情况下,考虑使用水炮车。他强调,由于暴徒已出现恐怖主义苗头,并涉非法禁锢他人和持有攻击性武器等,警方可考虑出动特别任务连(飞虎队),以制止和控制暴动场面。同时,警方也需预备扣押大量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场地,对参与暴动的暴徒即时拘捕;若前线警员遇袭受到性命安全威胁,警员可拔枪阻吓暴徒;若嫌疑人仍不停止威胁警员或市民生命的违法行为,警察将其枪毙也是法律赋予警察的权力。
        除了警方加大执法力度,其他法律手段也应提上议事日程。8月14日,香港机管局取得了法院临时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非法地及有意图地故意阻碍或者干扰香港国际机场的正常使用,也不得在机场出席或参与任何机管局指定地方之外的示威、抗议或者公众活动,警方可以遵照法庭颁布的禁制令清场,如果有关人士违反禁制令,阻碍执法人员执法,涉嫌触犯藐视法庭罪。
        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邹平学说,如果形势进一步恶化,除了现在采取的法律手段外,香港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也可以根据《公安条例》或者《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宣布一系列恢复治安的命令或者规定,如在一段时间内禁止公众聚集、划定禁区、颁布宵禁令以及颁布一系列的紧急情况规则或者命令。
        顾敏康补充道,如果局势再进一步恶化,出现香港特区政府不能控制的动乱,中央绝不会坐视不管,中央也完全有能力解决香港的动乱,有足够多的办法、足够强大的力量迅速平息可能出现的各种动乱。但具体措施和手段是什么可能要视情况而定。从目前情况看,中央可以采取的办法依次为:第一是发声明谴责;第二是敦促行政长官控制局势;第三是应港府请求派出驻军协助港府维持社会治安(基本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第四是启动基本法第十八条第四款,宣布香港进入紧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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