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律师制度的第一部法律,也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的恢复和重建。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将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日子定为"全国律师咨询日"。
中国律所40年:从萌芽到蜕变的梦
如果说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通过是我国律师制度的恢复和重建的标志。
那么1979年就应该是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的元年。1979年下半年发生的三件大事,奠定了中国法律服务行业未来40年的发展。
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一天之内通过了七部法律,这在中国法制上,被称为“一日七法”。其中《刑事诉讼法》专设了第四章“辩护”章节,并在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了律师是位列第一的辩护人;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则被称为“中国涉外经济第一法”。
9月,中国的司法部恢复了重建。
12月,司法部颁布了《关于律师工作的通知》,在这一通知下发之时,全国仅有212名律师。
因此,1979年也被称为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的元年。
而今年,正是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四十个春秋,中国律师行业有太多传奇可以书写。
1980年,《律师暂行条例》出台,规定“律师为国家法律工作者”、“律师执行职务的工作机构是法律顾问处”以及“法律顾问处的性质为事业单位”。因此,法律顾问处便是现代中国律所的前身。
1980年12月底,广东律协成立,由时任广东省司法厅厅长的马芳兼任会长,这是中国恢复律师制度以来的第一个省级律师协会。
1983年,中国第一家称为“律师事务所”的机构——“蛇口工业区律师事务所”诞生于广东。中国第一家经司法部批准的办理涉外法律事务的律师执业机构——广东对外经济法律顾问处成立。10月,全国第一家从事涉外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深圳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成立。中国涉外法律服务的历史便从广东律师开始书写。
1986年,第一次全国律师大会在北京举行,此时,律师由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共同管理的体制初见端倪。
1988年,司法部发布了第一批实行合作制试点的律师事务所,共4家,拉开了中国律所发展的序幕。
1996年5月,《律师法》审议通过,从而取代《律师暂行条例》,成为我国首部真正意义上针对律师群体制订的法律,对于完善律师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2001年6月30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对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两法”修正案的通过,标志着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在我国的正式确立。
2007年、2012年、2017年,我国先后三次对《律师法》进行修订,基本形成了覆盖律师执业和律师管理工作各方面、各环节的律师法律制度和配套规章体系。
从“法律顾问处”到“律师事务所”,从“国家法律工作者”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制度恢复重建的40年,是律师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的40年。
中国律师队伍40年:从小到壮大
1980年底至1981年初,在对“四人帮”的审判中,18名律师参与诉讼,10名律师作为辩护人出现在法庭上,中国律师的形象第一次展现在公众面前。
彼时专职律师还很少,在18名律师中,专职律师仅6名,12名兼职律师是从北京、上海、武汉等地政法院校的老师中抽调而来,律师的稀缺程度可见一斑。
律师制度恢复重建的40年,是律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的40年。我国律师队伍从1979年的200多人发展到2018年底的42.3万多人,律师事务所由70多家发展到3万多家,解决全国174个县无律师问题,实现了县域以上律师服务全覆盖。
我国律师制度刚恢复重建时,办理的案件基本上都是刑事案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渐介入民事、经济案件,部分律师的业务发展方向拓展到非诉讼业务。时至今日,律师业务已无处不在。
据统计,全国律师目前每年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000多万件,其中诉讼案件近500万件,非诉讼法律事务100多万件,为70多万家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
此外,广大律师积极参政议政,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年均承办法律援助案件50多万件,提供公益法律服务230多万件次,涌现出高宗泽、佟丽华、赵春芳、马兰等一大批优秀律师和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有666名律师担任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2790名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5439名律师担任各级政协委员,其中39名律师担任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律师制度恢复重建的40年,是律师服务大局、奋发有为的40年。
中国法律力量40年:从弱变强
2001年12月,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一场大考正悄然逼近。“入世”后,更多外资进入中国投资设厂,更多中国企业“走出去”,给中国律师带来了更广阔的服务领域和空间,也带来了更多挑战。
2013年,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步伐加快,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发展利益、加强企业公民权益保护的任务越来越繁重,中国律师行业的国际化进程再次提速。
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部积极推动中国律师事务所“走出去”,努力做到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到哪里,涉外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大力支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健全完善保障政策,为中国律师“走出去”提供政策支持。
2018年10月31日,在中国律师团队的协助下,中国氟聚产业在美国对华聚四氟乙烯树脂(以下简称“PTFE”)产品反倾销调查中获得完胜。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四位委员以4:0的投票结果,裁定中国PTFE产业没有对美国造成实质损害或损害威胁。
无损害裁决后,本次反倾销调查将被终止,美国海关将停止征收清关保证金,中国出口企业前期缴纳的保证金将全部被退回。不仅保障了中方产业的正常出口,也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律师制度恢复重建的40年,是我国律师国际视野不断拓宽的40年。
风雨兼程40载,迎风远航再出发。党的十九大赋予新时代律师工作新的使命和任务。面对新任务新要求,中国律师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继续深化改革,提升执业能力,规范执业行为,加强队伍建设,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