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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1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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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协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扶持促进律师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1-10-27 15:11:41 点击:616 次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律师行业发展造成的冲击,全国律协近日印发了《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扶持促进律师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各地律师协会应强化政治引领,在司法厅局党委(党组)和律师行业党委领导下,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坚定信心,主动作为,团结带领广大律师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共同促进律师行业发展。《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
      一是精准施策,坚决克服疫情给律师行业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各地律协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线上调查、发放问卷及访谈了解等多种方式,准确掌握本地区不同规模、不同专业领域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受疫情影响情况,准确分析疫情影响程度、因素、特征,有针对性的研究制定应对措施,分级分类分重点的实施精准帮扶。
     各地律协要积极争取司法行政机关支持,加强与税务、财政、人力社保、国资、金融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享受减免税费和社会保障费、缓缴住房公积金、减免房租、首贷微贷扶持等政策争取更多支持。督促指导律师事务所切实执行青年律师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为青年律师健康成长创造条件。
     各地律协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支持和帮助行业复工复产,积极破解复工复产中的难点问题。积极协调公、检、法等办案机关,落实落细网上阅卷、网上开庭、远程会见等举措,为律师远程办公创造条件。推动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建立完善云端办公系统。
     二是互帮互助,共同应对疫情给律师行业发展带来的挑战
     各地律协要组织开展定项、定点对湖北律师行业对口帮扶活动,通过经济支持、业务培训、执业合作等方式,帮助湖北律师克服执业困难。通过“以大帮小”、“以强扶弱”等模式,鼓励大型律师事务所与中小律师事务所进行“一对一”对口支援,促进业务合作交流,实现协同发展。
     各地律协要用好行业互助基金,可阶段性地采取适当提高从会费中计提律师互助基金比例、积极申请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等方式,积极筹措更多的互助基金。全国律协发起设立行业互帮互助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积极参与。
     根据受疫情影响程度,各地律协应当酌情减免会员会费。对湖北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首次申请执业的律师、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确诊感染新冠病毒律师、家属是因公赴湖北地区参加一线防疫工作的医护人员或警务人员的律师免除2020年度会员会费,酌情减免青年律师、老律师和为疫情防控做出突出贡献的律师、律师事务所会员会费。
     各地律协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设立律师行业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用于对确诊感染新冠病毒律师、家属是因公赴湖北地区参加一线防疫工作的医护人员或警务人员的律师以及受疫情影响特别严重律师的帮扶和慰问。
     三是创新举措,进一步推进服务会员便利化
     各地律协要积极拓展业务领域,加大对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卫生和医疗健康等领域的业务培训力度,适时出台相关业务指引,提升律师法律服务技能。通过开展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搭建与企业合作交流平台,帮助拓展客户资源。积极为中小律师事务所争取更大范围的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促进业务平稳发展。
     各地律协要积极搭建网络服务平台,大力推进网上办事服务,推行“网上办”“邮件办”“网络面试”“网络考核”“网络培训”等线上服务律师方式方法,最大程度为律师执业创造高效便捷的服务环境。
     各地律协要进一步优化服务程序,通过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视频查验身份、视频面试考核等方式,进一步落实“减证便民”和高效服务要求。建立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快速通道”,对依法诚信规范执业的律师,简化考核流程,压缩考核时间。
     各地律协要做好律师行业稳就业工作,组织实施好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律师事务所依法规范用工,鼓励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律师事务所与本所律师、行政辅助人员协商采取调整薪酬等方式稳定岗位,共度难关。
     各地律协要加大律师职业保险保障力度,通过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律师职业责任保险制度,做好律师职业责任及附加重大疾病、意外等保险的投保工作,增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抵御执业风险的能力。对于符合保险理赔条件的,协调保险公司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手续,加快理赔审批。
     四是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好行业自律管理作用
     各地律协要认真履行协会职责,坚决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合理缩减协会年度经费预算,减少不必要的会议,严格控制外出调研、考察活动,倡导无纸化办公,最大限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率。要做好宣传表彰工作,充分利用律师协会公众号、网站等媒体平台,加大对疫情期间表现突出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宣传力度,适时开展专项表彰,弘扬行业正能量,提振行业士气。要充分发挥律师协会领导班子和“两专”委员会委员带头示范作用,把解决行业发展实际问题作为谋划开展工作的出发点,认真履职尽责,善于从危机困难中捕捉创造机遇,牢牢掌握行业发展主动权,推动行业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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