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5年以来,人民法院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全国法院对依法应当受理的起诉,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特别是2019年以来,全国法院以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引领,深化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改革,实现跨域立案服务四级法院全覆盖,平均当场立案率超过95.7%,天津、上海、浙江、福建、重庆、云南等地法院当场立案率超过98%。
“部分法院仍然存在着自11月底、12月初开始的年底不立案现象,严重影响司法形象,背离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最高法立案庭庭长、诉讼服务中心主任钱晓晨介绍。
为避免“立案难”问题反弹回潮,最高法通过开展调研、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形式,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强化条线指导、实现工作报告常态化,为加强立案监督提供组织保障,增强整治年底不立案工作的紧迫性、自觉性、主动性。
为全方位监督全国法院年底立案情况,最高法建成人民法院立案偏离度预警系统,设置三个预警等级,通过大数据分析,设定合理的月、周、日收案基准数,全景展现全国法院立案数波动情况,利用10月每周预警通报,11月、12月每日预警通报,预警通报波动异常、立案偏离度大的法院,层层传导压力。
钱晓晨表示,人民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全面开通不立案投诉举报处置功能,各地方法院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要求、完成时限,确保投诉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对依法应当受理的起诉,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经查实存在年底不立案问题突出的法院,采取“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问题突出且迟迟没有整改的,约谈主要领导,作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典型,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