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会中,汪丽萍律师首先概述了婚姻家事的新变化,并从“离婚协议约定无效情形”、“离婚冷静期”、“新增财产的分割”、“婚前购买股票婚后增值可否请求分割”、“夫妻一方擅自处置名下的股权,有权,无权?”、“因股权受让形成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房产分割”等八个方面为我们进行了具体阐述。
汪律师结合工作实际,从民法典中总结出婚姻家事案件的四大亮点是“不动产规定与时俱进”、“婚姻家庭彰显人文关怀”、“遗产继承凸显意思自治”和“人格权护航科技发展”。并根据法律实务指出,实践中有很多因为婚后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动产只登记在一方名下,而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处分该不动产,侵犯了另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通过诉讼维权后,不但付出了较大的成本,而且还往往导致维权无果。《妇女权益保障法》施行后,一是女方可以通过事先的所有权联合登记署名方式,避免男方单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给女方造成损失;二是夫妻共同财产联名登记成本小,也是防范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最经济方法。
在分享讨论会第二环节,与会律师们对分享交流内容表现出极大兴趣。在分享讨论环节中,来自广西、贵州、宁夏三地的青年优秀律师马微、夏蕊、黄叔喜、李军勤、包春梅、詹晓霞,结合自身执业经历和理解,就执业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与处理方式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整个分享讨论会气氛热烈,交流坦诚、感情真挚。彼此既增进了友谊,又形成了互动共鸣。
在分享会第三环节,马微律师表达了对蓝雁所在律师行业东中西部对口帮扶工作中对自己在律师执业、律所管理、文化发展及业务拓展等方面毫无保留的真挚帮助表示感谢,并向我所转赠了贵州省律师协会的感谢牌匾。
活动最后,蓝雁所和贵州瀛澈所举行了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仪式,双方开启了律所“共建共享、协调发展”的长效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今后将通过多种形式合作,整合资源,相互学习,创新成长,共同进步,为促进东中西部律师及律所协调发展贡献微薄力量。
本次分享讨论会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未来,蓝雁所将以此次东中西部律师行业优化结对和对口帮扶工作为契机,联合更多律所,广泛开展交流活动,为东中西部律师律所协调发展出谋划策,为推动全国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共同促进法治中国建设。
会后,来自广西、贵州、宁夏三地的律师一行,还参观了我所的办公环境和党建园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