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6月17日 星期五
 业务领域
 
详细联系方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蓝雁快讯

蓝雁快讯|安徽蓝雁律师事务所建工案件疑难问题法律研究座谈会圆满召开

发布时间:2023-12-29 16:29:45 点击:808 次

      2023年12月27日下午,安徽蓝雁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内温暖如春,宾主济济一堂,气氛热烈而融洽。安徽建筑大学公管学院教授、安徽省建筑房地产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袁家德和栗胜华教授等一行应邀莅临蓝雁所就建设工程领域案件的疑难法律问题与我所律师进行深入的交流探讨。我所主任吕兴跃,高级合伙人汪丽萍、王宏芹、许德林,工会主席叶晓鹰,党员律师马庆松、程光胜、程伶俐以及青年律师宋雨、魏梦琳参加了座谈交流。

图片


      蓝雁所吕兴跃主任首先对安徽建筑大学专家教授一行的到来致以热烈欢迎,并向大家简要介绍了本次法律座谈会的形成和意义。汪丽萍、许德林主任分别从蓝雁所的发展历程、组织架构、党的建设、业务开展、专业分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作了简要介绍。
       袁家德教授在发言中较为详细地介绍了“安徽省建筑房地产法律研究中心”的成立背景、发展历程以及近年来在课题研究、资政建言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并表达了愿意与安徽蓝雁律师事务所进行深度合作的良好愿望。袁家德教授表示,“中心”将依托建大的工程技术、造价等人才优势,继续加强与住建部门、司法机关、优秀律所等单位的合作,坚持专业交叉、理论与实践结合原则,深入研究,创新理论,努力将“中心”培育成优质的学术平台,为住建领域法律服务和学术研究贡献力量。


图片



      会上,王宏芹、许德林主任分别从办理的大量建工案件中精选出了“管理费”、“实际施工人”、“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形成事实施工合同关系情形”、“价款结算”、“合同的相对性”、“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与保护”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变化和趋势”等热点、难点问题,与会宾主根据各自研究领域及法律实务,围绕上述问题,逐个进行了专业、深入而热烈的讨论。马庆松主任从“曾经法官”的视角对部分难点问题进了探讨。通过对专业领域疑难问题的深入研讨,我们不仅达到了释疑解惑的良好效果,还共同推动了产学研的进一步深度融合,为今后蓝雁所与建大的深度合作奠定了初步基础。座谈中,与会专家教授还为蓝雁所专业领域更高层次的发展提出了诸多建设性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图片


      最后,吕主任表示,蓝雁所的成绩来之不易,我们将在未来的发展中不断加强与高校、法律研究机构的密切联系和产学研用合作,继续坚持专业化、规范化、团队化的道路,进一步提升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推动我国建筑房地产法律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蓝雁所将以此次交流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安徽建筑大学的合作交流,共同推动建设工程法律领域的研究和创新。

   会后,袁教授一行在许德林主任的引导下参观了蓝雁所。

图片



律所简介
  安徽蓝雁律师事务所本着“规范化、规模化、团队化、品牌化”这一现代化律所发展理念,在大规模整合几家省直律所骨干力量的基础上,经国家司法部、省市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于2016年6月正式成立。蓝雁所是应运国家法治建设和新《律师法》的颁布实施而设立的,是一家全国性综合型律师执业机构。本所遵循“专业、专心、专注”的高品质执业理念,力求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高效、优质、增值的专业法律服务。事务所位居合肥市滨湖新区金融港甲级写字楼A2栋14层,具有一支拥有多年丰富执业经验的资深律师团队。在专业化分工优化和资源整合的基础上,事务所设有九个专业法律部门和一个实用法律研究中心。蓝雁所连续几年被评为“全市律师行业基层党建示范岗”、“先进党支部”、“三星党支部”和“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
  蓝雁所为实现“高效、优质、增值”的高质量法律服务目标,坚持实行律所发展“大党建、三同步”、“交叉任职、一岗双责”的党建引领业务融合发展机制,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在法律服务及日常事务各个方面,均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了合伙人、部门负责人的党务、业务责任范围和权限分工,实行了合伙人会议下的管理委员会管理模式。在业务开展方面,蓝雁所强调团队合作工作方式,集中专业优势,形成合力保障法律服务质量。蓝雁所全体律师在自觉奉行“专业、专心、专注”的高品质法律服务理念基础上,力求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满意的专业化法律服务。


联系我们

地址:合肥滨湖新区金融港A2栋14层

电话:0551-63544199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隐私保护 | 蓝雁简介 | 蓝雁大事记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安徽蓝雁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工信部备案号:皖ICP备18017541号-1 技术支持: 几度科技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金融港A2栋1402/03室,安徽蓝雁律师事务所

电话:0551-63544199